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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37号)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2月05日发布出让公告: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37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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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号)
肇公易土告字[***]***号 ****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XQ-LG***-A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广东肇庆工业园(临港产业园)XQ-LG***地块,岸陈路东侧,永安大道北侧,地块编号为XQ-LG***-A
年限:***.***年容积率:2.***≤建筑密度(%):***.***≤并且≤***.***
绿化率(%):***.***≤并且≤***.***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公顷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备注:(一)该宗地引入项目产业类别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九条“轻工”第***点“营养健康型大米及制品的开发生产”类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同时,该项目符合我区“3+2”主导和特色产业规划的发展方向。 (二)本宗地建设的产业用房必须是高标准厂房,容积率不低于2.0,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年产值不低于****/亩、年创税不低于****/亩(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若前述税种纳入中央地方分成时,则上述税种的税收收入包含到考核金额中)。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肇庆新区XQ-LG***-A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大写:叁佰零陆万元整)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5、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之日起***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6、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出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7、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8、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叁拾万元整)(含定金,以成交价的***%计算),竞买人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或整数倍。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 联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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