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延市自然告字[***]第8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延安新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E3-*** | 延安新区 | 商业、住宅用地 | ***(合***.***亩) | >1且≤1.*** | ≥***% | ≤***% | 商业***年、住宅***年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三、该宗地采取公开出让的方式,如申请竞买人达三家及其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不足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5日至***年1月4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4日***时整。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年1月5日***时确定其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年1月6日上午***时***分开始。
挂牌出让时间:****上午***时***分至***年1月6日上午***时***分。
出让地点:****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宗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缴纳,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不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
2、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该宗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4、在延安市域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李经理 ****
联系地址:****B栋1层
九、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延安南桥支行
账号:*** *** *** *** ***
2、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延安七里铺支行
账号:*** *** *** *** ***
3、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4、开户单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5、开户单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