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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宣解遗办告字[***]3号
经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壹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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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公顷)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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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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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B-1 |
宣化区崇秀西街北侧(一期B地块) |
1.*** |
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
居住***年 商业***年 |
≤2.0 |
≤***米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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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制定最高限价稳控预案,地块溢价率≤***%,竞价轮次最高为五十轮; (2)依据我市《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本宗地要求实行“现房销售”; (3)本宗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4)以上宗地属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具体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获取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3日至***年1月2日(上午9:***-***:***下午***:***-***:***)****(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获取相关出让文件资料。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竞买人须经宣化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参加出让活动,有意竞买者应于***年***月3日至***年1月2日(上午9:***-***:***下午***:***-***:***)****(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2日***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请注明宗地编号,例如“遗留***-***-B-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
经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在***年1月2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挂牌时间:****9时至***年1月4日***时。
六、其他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相关文件为准。
2、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化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价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
3、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
4、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宣化区钟楼大街***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宣化支行
帐 号:*******
行 号:*******
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
***年***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