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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徐告字【***】***号)
***年***月1日
经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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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人民币) |
起始价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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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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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年1号 |
徐水区巨力路南、纬十五路北、经十八街西、经二十二街东 |
***.***㎡ (合***.***亩) |
居住用地 |
***年 |
>1.0,≤2.0 |
≤***% |
≥***% |
≤***米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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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年2号 |
徐水区纬十五路南、纬十七路北、经十八街西、经二十二街东 |
***.***㎡ (合***.***亩) |
居住用地 |
***年 |
>1.0,≤2.0 |
≤***% |
≥***% |
≤***米 |
**** |
**** |
徐***年1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和保定市相关文件执行;该宗地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相关配套集中纳入邻里中心。
徐***年2号宗地具体规划指标要求按照《规划条件》(保定市徐水区〔***〕***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和保定市相关文件执行;该宗地设置邻里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相关配套集中纳入邻里中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1日至****(工作日时间上午9:***至***:***,下午***:***至***:***)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1日至****(工作日时间上午9:***至***:***,下午***:***至***:***)到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为*******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本次拍卖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3、本次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一年内缴清全部价款;
4、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保定市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