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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布[2025]171-2号)

土地挂牌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1月29日发布土地挂牌: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布[2025]171-2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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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北自然资布[***]***-2号)
北自然资布[***]***-2号 ****
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上海路以东、银滩潮街以北***.***平方米(折***.***亩)土地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上海路以东、银滩潮街以北
年限:***年容积率:1.***≤并且≤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旅馆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旅馆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挂牌结束时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可参加***GC***号地块竞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可参加***GC***号地块竞买。(三)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期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四)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五)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xxgkbm/bhszrzyj/index.shtml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bhggzy/自行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gswj.****/bhggzy,以下简称“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gswj.****/bhggzy,以下简称“自治区交易平台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上海路以东、银滩潮街以北***.***平方米(折***.***亩)土地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如成交价款在****(含****)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以上,****(含****)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以上,****(含****)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以上,****(含****)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不予退还,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者缴纳部分)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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