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运维保障服务项目(1包)(采购编号:GN***-Z***-***)现作出如下澄清答疑:
提问:“供应商具有信息化项目软件类运维服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化项目软件类运维服务业绩”是否包括以下情形:(1)信息化项目软件系统开发+运维类业绩;(2)信息化项目软件系统运维+配套设备运维类业绩;(3)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软件系统开发+运维+设备业绩;(4)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类业绩。
回复:包括第(1)、第(2)、第(3)项情形,不包括第(4)项情形。
原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磋商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投标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