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黄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黄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工业用地标准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号工业用地标准地 | 桥山街道办翟庄村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 (合***.***亩) | 不低于1.0 | 不高于***% | 不低于***% | *** | *** | *** | *** |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号工业用地标准地”宗地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挂牌文件的索取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 月***日*** 时,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延安市宝塔区红化煜城阳光芳华公寓一单元***室报名索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与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8 时至***年***月*** 日9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侧东楼7号楼A区2楼)。
五、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 日*** 时前,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合同签订时间及出让金缴纳时限
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到黄陵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首付款,剩余***%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现状土地条件:以现状为准。
八、详细情况请参阅挂牌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 姬安安
联系电话:**** ****
收款单位:黄陵县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
账 号:*** *** *** *** *** ***
开户银行:****黄陵县支行
黄陵县自然资源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