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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产业准入 | 容积率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起始亩均年税收 (万元/亩) | 出让年期 |
淳政工出 【***】7号 | 淳安县千岛湖镇老城单元CA***-***地块,详见红线图 | ***.*** | 工业用地 | 水产品加工 | ≥1.2且≤2.0 | *** | *** | ≥***.*** | ≥***.5 | ***年 |
注: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为准。
二、竞买对象:具体竞买申请要求详见每一幅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每一幅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
四、挂牌地点:****
五、竞买申请: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9:***至*******:***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报价时间:竞买人可在****9:***起至****9:***进行报价。
七、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挂牌咨询。现场咨询地点设在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楼***室),咨询电话:****-****。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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