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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马屿镇主镇区A-***-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瑞安市马屿镇主镇区A-***-4地块 | *******CB***W*** | 瑞安市马屿镇,东至启蒙路,南至河滨路,西至镇中路,北至祥马路 | ***.***㎡(约***.***亩),其中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约***.***亩),其中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 ***.***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 | ****或其整 数倍 | ≥1.***且≤1.***,且住宅部分的容积率不得低于1.*** | ≤***% | ≥***% | ≤***m | ***.***㎡≤计入容积率建筑规模≤***.***㎡,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具体位置可在方案中优化。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号)。
2、地下空间要求:1)地下空间使用功能:为消防等为建设项目基本使用配套的设备用房、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配套停车库,其中住宅地下其他功能用房土地用途为住宅,须与地上住宅空间户内连通设置,建筑面积按≤***.***㎡控制,相关技术指标应予以单列。2)地下空间设置住宅其他功能用房与户内电梯时,应内外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合理,不得设置功能不明确或不合理空间。3)设置地下采光井,且突出地坪标高***cm以上的,须按其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密度。4)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面积、起止深度、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确定。具体按《瑞安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瑞政办(***〕***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规划要求:该项目不得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双拼、合院。以联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设的住宅,原则上应为三个及以上分割单元。联排建筑内各分割单元间应为共墙,共墙高度应与建筑层数(不含最顶层为阁楼、设备间、装饰性结构且不具有起居室功能的)一致,共墙进深长度应不低于最大进深的***%,住宅连接部分不得以辅房、连廊、装饰性结构等形式进行连接。
二、参加竞买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2.****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登记基本情况》、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时至***年***月1日***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时至***年***月3日***时***分。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1日***时。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该地块在后续施工设计阶段,如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开处置。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号国投大厦北首4楼***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储备出让中心(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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