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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土让告字〔***〕***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QX-***-***待出让地块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泉溪镇金岩山工业区QX-***-***待出让地块3# | 金三路以南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2.0-2.5 | ***%-***% | ***%-***% | / | ***-***.5 | |||
本次出让地块经济技术指标 | |||||||
行业类别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开工期限 (年) | 竣工期限 (年) | |||
金属制品业 | ≥*** | ≥*** | ***.7 | 交地之日起半年内 | 交地之日起三年内 | ||
人防工程要求 | 按《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人防条件书》(武人防条【***】***号)执行 |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第***号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地块环境标准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
(二)项目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项目符合武义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区域规划环评明确的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
(四)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准入条件和防护距离要求。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排放污染物符合区域规划环评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大气、水、声等环境质量标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公告时间:***年***月3日9:***至****9:***
八、报名时间:****9:***至***年***月1日***:***
九、挂牌时间:****9:***至***年***月3日9:***
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1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一、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并充分了解由武义县泉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经济技术指标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与武义县泉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武义县工业项目投资监管协议》(详见可下载文件),并按协议要求投资建设。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泉溪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函要求:建成后需无偿移交不少于***平方米的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给泉溪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移交部分从第一层开始计算,不足部分从第二层开始计算,以此类推。
2.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属地政府公开处置。
十三、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室)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现场踏勘联系人:****:****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