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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永土拍告字[***]***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永康市南苑片区NY***-***-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 | 永康市南苑片区NY***-***-A地块 | ***.*** | >1.0 ,≤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年 | ***(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 | *** | 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
注:1、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永康市南苑片区NY***-***-A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永康市南苑片区NY***-***-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附件。
2、该地块不得规划建设独栋住宅、私家庄园;住宅若以联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设的,应为三联及以上,分割单元不得少于***平方米。
3、地块内地下部分(±0以下)矿产资源随同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相关费用按市场评估价确定,受让人需在建筑设计方案明确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矿产资源勘查评估,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前按建筑方案开发面积涉及的矿产资源评估价值缴纳。地块内矿产资源若需在本市域范围内进行加工,须运送至本市有合法的砂石生产经营资格和场地的企业进行加工。矿产为地下资源,存在不确定性,请竞拍人充分考虑投资风险。
4、地块经济技术、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永康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各方均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如实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并经房地产开发资质前置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必须成****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增价幅度为****或****的整数倍;本地块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进行。竞买人自行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竞买报价。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年***月5日***:***时至*******:***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时)
本次竞买报价时间为:*******:***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出让的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八、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九、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号主楼4楼***室)。
联 系 人:方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下午2:***-5:***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