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Y***D-*** | 宗地总面积: | ***.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旁(司法局对面)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2 | ||||
| 普通商品住房 | ***.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Y***D-***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注: 1、该宗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详见《关于桂阳县GY***D-***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2、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按评估总价加教育配建费取整****(其中教育设施异地建设成本费****), 竞买保证金设***%,竞买保证金****;3、根据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D-***号宗地红红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桂政函〔***〕***号)的文件第二条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对原受让人在该地块已投入的资金,经相应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一定的补偿,桂阳县龙凤花园项目已完工工程造****评估,龙凤花园项目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为****;4、竞得人在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将已完工工程造价费****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评估的结果****支付给桂****,中国工商银行桂阳支行帐号:*******,但桂****需将原来纠纷妥善处理才能得到这笔款项;5、竞得人需按《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建设,落实“交房及交证”的责任和义务。6、住宅***年;商业***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储丹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开户账号: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详见网上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