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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号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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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单价 (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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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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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1 |
丛台路以北、春华街以西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可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1.5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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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2 |
蔺相如大街以东、北仓路以北、安顺街以西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加油、加气、充换电站)可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1.5 |
≤***% |
≥***% |
*** |
***.*** |
*** |
***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以上宗地采取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竞买,价高者得。
四、出让文件领取
竞买人于****至***年***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层交易中心受理科)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至***年***月3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层交易中心受理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3日***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层);地块拍卖时间为***年***月5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需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建成竣工。
(四)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约定土地性质进行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层)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李向博 姚微微
账户名称:邯郸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 号:****0****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