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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自然资规让告字〔***〕***号
经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江山市和睦郊野单元-1地块 | 清湖街道 | *** | 工业用地 | 至***年4月***日止 | *** |
起始价 (元/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占比 | |
*** | ≥2.0 | ≥***% | ≤***% | ≤7% | |
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土地税收 (万元/亩) | 土地产出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 (万元/吨) |
木材加工业 | ≥***.*** | ≥*** | ≥*** | ≥3.1 | ≥***.*** |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江山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须通过江山市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审查,报名时将《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上传至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平方米·每次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四、申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出让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年***月4日***:***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4日***:***至*******:***。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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