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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中心医院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医学数字影像云系统(云胶片)采购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5年11月18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朝阳县中心医院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医学数字影像云系统(云胶片)采购服务项目[变更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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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中心医院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医学数字影像云系统(云胶片)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医学数字影像云系统(云胶片)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请下载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望周知。

更正日期:*******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远程进行解密,代理公司不负责提供设备,电子解密时间和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现场情况。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县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E号凤凰家园6号楼1#网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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