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号)等相关法律、相关规定,我局对A-5-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编号:***XY-***。
二、拟用地者:****。
三、宗地位置:绥芬河市新兴街南、东环路东A-5-2地块。
四、宗地面积:(大写)壹仟叁佰柒拾陆点零陆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五、批准用途及规划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至***年5月***日止。
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零伍佰叁拾柒元(小写:***,****)。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公示时间为****至****,时限为5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约定在协议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与意向用地者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
来源: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撰稿:马云龙
校对:王世友
一审:王平
二审:王婧
三审: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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