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告字〔***〕9号
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拍卖地块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
1.编号为***-J-YP-***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个人不能参加竞买。
2.编号为***-J-YP-***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本次拍卖单宗地块的竞买人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单宗地块通过资格审查(竞拍)不足2人,将终止该宗地块拍卖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7日8时至*******时到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一楼***室)索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六、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止(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七、拍卖时间:****上午***时。
八、拍卖地点:****(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5层)。
九、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南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1.****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 号:****0****
2.****南平分行
账 号:*******
3.****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
4.****南平分行
账 号:*******
5.****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 ****南平分行
账 号:*******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十一、本公告解释权归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4日
拍 卖 地 块 一 览 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土地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计容建筑面积 | ||||||||
延平区从彦路西侧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0< FAR ≤1.8 | ≤***% | ≥***% | ≤***米 | 居住用地***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年 | *** | *** | ****或****的整倍数 | |||
延平区南福路北侧(东坑水尾段) | ***(合***.***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1.0< FAR ≤2.5 | ≤***% | ≥***% | ≤***米 | >***平方米且≤***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用地***年 | *** | *** | ****或****的整倍数 | |
备注: 1.***-J-YP-***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平市延平区从彦路西侧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号)执行。 2.***-J-YP-***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北侧(东坑水尾段)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