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WG-***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塘富路与恒丰路交汇处东南角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湖南省(邵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限用于加油加气站建设),其它详细规划条件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书》,竞得人必须按此规划条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2、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3、竞得人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武冈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竞得人未按期付清出让价款的(含竞价溢价部分),竞得人按约定付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利息,并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或税务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5、竞得人承担土地出让金、契税、交易服务费及登记工本费,用地规划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须在武冈设立独立法人机构。 7、土地交付工作由法相岩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出让合同签订后***天之内完成。 8、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开、竣工时必须依法向我局进行申报。 9、宗地内亮化工程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完成后由住建部门验收。 ***、宗地内西侧绿地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并承担所需费用,建设完成后与房建一并验收。 ***、出让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以净用地面积或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进行登记。 ***、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邓中富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武冈市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