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D-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各包组)中标金额作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中标金额的费率如下:中标金额在人民币****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中标金额在人民币***-****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珠财[***]***号)第二条(一)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具有正当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的中请具有正当理由,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1.招标(谈判)文件中规定了供应商资格顺延相关条款,……; 2.递补的供应商报价不超出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的 ***%。采购单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递补的供应商报价超出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 ***%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原项目中标结果废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万元),更正为: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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