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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TD2024-022新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土地挂牌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0月27日发布土地挂牌:XATD2024-022新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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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TD***-***新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亩)

起始总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XATD***-***

新安县隆金路东侧

***.2

工业用地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5

***.***

***

***

XATD***-***

新安县涧丰路北侧

***.***

工业用地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详见《出让须知》的要求)。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竞买人资格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凡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洛阳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和出让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可于*******时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时(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保证金账号为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指定的新安县开源地产交易中心土地专户);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9时,截止时间依次为*******时、***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上两宗地按“标准地”出让,需按以下标准执行方可参与竞拍:

(1)地块产业准入类型:

XATD***-***地块: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用途为工业用地;XATD***-***地块:新材料。规划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XATD***-***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亩均产值不低于****,亩均税收不低于****,能耗标准不高于0.***tce/万元产值。项目投产后,若达不到明确的纳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若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如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XATD***-***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亩均产值不低于****,亩均税收不低于****,能耗标准不高于0.***tce/万元产值。项目投产后,若达不到明确的纳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若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如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净地”出让标准:以上两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条件明确。

(4)用地环保条件:以上两宗土地首先应符合工业用地,在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入驻应按照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总体发展规划及环评的要求进行建设。

(5)文物要求:XATD***-***地块紧邻克昌遗址保护范围,开发建设前与文物部门对接,做好避让工作,同时XATD***-***地块、XATD***-***地块均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在开工前完成考古调查及勘探发掘工作。

(6)以上两宗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上述条件由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法依规监督落实到位。

(二)网上挂牌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新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六、联系方式

出让方: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办理:****或***-***转人工服务

新安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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