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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协税镇人民政府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王庄村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5年10月24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汉中市南郑区协税镇人民政府2025年南郑区协税镇王庄村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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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JC-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南郑区协税镇王庄村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附件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内容:

附件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南郑区协税镇王庄村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年南郑区协税镇王庄村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协税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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