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越拍***-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越西县嶲州大道东段南侧,靠越西河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H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竞买,不接受个****的,****进行开发,申请****名称(须到工商部门核实名称可用并由工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越西县土地矿产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号)***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越西县土地矿产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号)***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越西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拍卖大厅(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2、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越西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3、受让人须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5、买受人应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在开工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地灾防治和防洪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和对该宗地涉及耕地部分开展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买受人不得破坏宗地范围内政府已建设完成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下设管网等设施。 6、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照0.8车位/百平方米进行配建(本地块内配套设施参照《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含有住宅的建设项目(不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净用地内不宜设置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如需设置的,则计入停车位指标的室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个数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凉山越西支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