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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08号)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出让公告: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08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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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号)
肇公易土告字[***]***号 ****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DS***-***-***-F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四会大沙市管起步区)东进大道南侧,DS***-***-***-F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2.***≤并且≤3.***建筑密度(%):***.***≤并且≤***.***
绿化率(%):***.***≤并且≤***.***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IA***
起始价:****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宜在四会市范围****并在四会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开发建设该地块,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从事的产业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第7点“城市物流所需的公共仓储及车辆停靠、装卸、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年产值≥****/亩,竞买人在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经济促进局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三)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自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0****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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