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接到采购人的通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塘厦规划展厅及改革开放展厅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在招标过程采购文件存在缺陷(采购文件P***页“商务部分-企业资质情况-评分内容”设置“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得2分”的条款),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况。 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保护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废标决定,并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办理重新组织招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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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东莞市塘厦镇招投标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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