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郧资规出告字〔***〕6号
经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 土地面积 (㎡) | ? 土地 用途 |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 起始价??(万元) |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 茶店镇王家湾村 | ***.*** | 工业 | ***年 | R≥1.0 | ≥***% | ≤***% | *** | *** |
***-*** | 安阳镇西堰村 | ***.*** | 工业 | ***年 | R≥1.0 | ≥***% | ≤***% | *** | *** |
***-*** | 茶店镇二道坡村 | ***.*** | 商业 | ***年 | R≤2.0 | ≤***% | ≥***% | *** | *** |
备注:以上工业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地,茶店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亩产税收不低于****/亩;其它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亩产税收不低于****/亩;单位能耗增加值≤0.***吨标煤/万元;土地出让后,竞得人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与《“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区域评价未覆盖区域,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同时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的投资项目,可参照适用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7月***日至 ***年8月4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 ***年8月4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4日***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8月4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年8月5日***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次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郧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号楼一楼(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杨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市郧阳区支行
账 号:********
(也可缴纳进入其他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
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年7月***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