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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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号)。经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谭家湾镇十方院村村民委员会决定以拍卖方式组合出让1(幅)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GJ***-1 | 谭家湾镇十方院村 | 国有***.*** | 工业 | ***年 | ≥1.0 | ≥***% | ≤***% | *** | *** |
集体***.*** |
备注:以上工业地块按照“标准地”方式供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亩;亩产税收不低于****/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7月***日至 ***年8月7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 ***年8月7日到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7日***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8月7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会定于***年8月8日***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郧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金龙路海德公园***号楼一楼(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涛;何经理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十堰市郧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行: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
(也可缴纳进入其他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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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谭家湾镇十方院村村民委员会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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