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P***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陈普路东侧金禾雅居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BA*** | |
| 场地平整:平整基础设施:五通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1.加价幅度为****及其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住宅部分全部由政府指定对象购买,购买价格为****/㎡,至少需提供***套指定面积毛坯房住宅,其中具体户型为:***㎡的***套、***㎡的***套、***㎡的***套、***㎡的***套、***㎡的***套;开发建设单位需在摘牌后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摘牌后***个月内竣工验收交付该地块安居房。安居房回购事宜由住建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宁建函〔***〕***号)。 3.宗地南侧设置一处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兼托育园,用地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其中幼儿园为9个班,托育园为3个班且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4.该宗地原则上不予以延期开竣工时间。 5.该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市级财政。 6.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在蕉城区****(已在蕉城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