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户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泛海3(证券简称:泛海3,证券代码:***,股份性质: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3.***亿股股票(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
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悔拍后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法院强制执行。
3.竞买人必****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买受人****股东权利义务受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本次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证券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股票过户的相关限制约束请自行咨询相关机构。法律、法规对股票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和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若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咨询自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的上午***时——***时、下午2时——3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姜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建议通过银行付款,便于查找核对到账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附:账 号: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
开户名:(***)京***执恢***号
注:户名中()请使用英文半角模式输入。
注:以上数字及括号均为半角符号(因汇款人输入户名等信息错误,致使价款无法在法院指定期限内缴纳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交付,付款教程:(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姜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号)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