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出让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0号)

出让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5年09月22日发布出让公告: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0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号)
庐自然资规公告[***]***号 ****
经庐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庐江县LJ***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庐江县庐巢路以南、白山路以东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庐江县LJ***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庐江县杨柳路以北、外环东路以西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庐江县LJ***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庐江县周瑜大道以东、公瑾路以西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庐江县LJ***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庐江县庐巢路以南、东大河以西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庐江县LJ***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庐江县公瑾路以东、农胜路以西地块
年限:***年容积率:≤1.***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投资强度: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庐江县LJ***号地块和庐江县LJ***号地块按照统一的规划建设。庐江县LJ***号地块、庐江县LJ***号地块和庐江县LJ***号地块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整体自持,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视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4.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5.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年第***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6.①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年***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②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号)有关要求。③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④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公服配套设施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7.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庐江县东顾山街道办事处、庐江县岗湾街道办事处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8.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蔡永川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招标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