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BY***-6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泌阳县双庙街乡富阳路与松城大街交汇处东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燃气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燃气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驻马店市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BY***-6号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宗地现状连同地上附属物(地上附属物评估值****)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整体进行出让。2.挂牌出让设有保底价,保底价由中共泌阳县委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保底价在出让活动结束前保密。3.在泌阳县境区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或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信用中国”网站(www.****)“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该宗地竞买活动。4.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须一次性缴清,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全额缴纳。竞得人逾期不缴款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受让人延期付款超过***日,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经政府批准后解除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5.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竞得人足额缴纳出让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后***日内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必须保证在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年内按规划要求完成开发建设。竞得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向竞得人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6.出让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和地上附属物价款,不含契税等费用,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支付。7.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持《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证明书》及相关资料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终止供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权益股 联系电话:****: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