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宣解遗办告字〔***〕2号
经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剩余出让 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
|
解遗(***-***) |
宣府大街***号院 |
0.*** |
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
商业用地***年,居住用地***年 |
≤1.7 |
≤***% |
≤***米 |
*** |
***.*** |
*** |
|
解遗(***-***) |
宣府大街***号院 |
0.*** |
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
商业用地***年,居住用地***年 |
≤2.*** |
≤***% |
≤***米 |
*** |
***.*** |
*** |
|
备注 |
以上宗地属于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具体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获取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9月***日至***年***月9日(上午9:***-***:*** 下午***:***-***:***)****(河北省张家口市清水河南路***号众志大厦A区***层***室)获取出让文件资料。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竞买人须经宣化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参加出让活动,有意竞买者应于***年9月***日至***年***月9日(上午9:***-***:*** 下午***:***-***:***)****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9日***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请注明宗地编号,例如“解遗(***-***)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逾期不受理,***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经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9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挂牌时间为***年9月***日9时至*******时。
六、其他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相关文件为准。
2、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化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出让价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
3、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
4、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张家口宣化支行
账户:*** *** *** *** ***
行号:*** *** ***
张家口市宣化区解决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9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