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肇自然资端宗字第(***)***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端州区***区端州三路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3.***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开发建设该地块,****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gzy-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宗地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8.***亩)。宗地为端州区“三旧”改造项目。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其他规划条件:请详细参阅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建设项目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号),并根据《肇庆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 2.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年,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计算。 4.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拍卖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土地出让价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7.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须在***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8.本宗地地块权属清晰无争议,按现状交付,肇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竞得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9.竞得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年内竣工。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动工和竣工,每延期一日,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彭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