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关于渭南高新区梧桐苑小区一期(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有关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2.发包人
对设计图中未注明或由发包人(甲方)确定的材料规格、品牌,如面板、电线、内外墙漆、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和暖气管道等,由发包人考察确定品牌、价格,供货商不少于3家,由承包人采购实施。发包人确定的认价不含税金,在工程结算统一计税。
修改为:对设计图中未注明或由发包人(甲方)确定的材料规格、品牌及6#、7#、8#、9#楼装修工程中暂估价材料,如面板、电线、内外墙漆、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和暖气管道、瓷砖、厨卫具、吊顶、灯、门、窗等,由发包人考察确定品牌、价格,供货商不少于3家,由承包人采购实施。发包人确定的认价不含税金,在工程结算统一计税。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与工程设备采购及使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由承包人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项目整体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申报单。
招标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结算时按差价进行,计取规费和税金。
修改为: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工程设备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由承包人***日前提供项目整体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申报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招标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由承包人在使用前***日提供项目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明细表、及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申报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二、渭南高新区梧桐苑小区一期(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定价、暂列金的说明,详见附件1。
西北(陕西)****
***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