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及紫桐苑AC区项目充电桩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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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项目及紫桐苑AC区项目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项目及紫桐苑AC区项目充电桩采购
招标编号:ACEG-*******
项目地址:**** ***.***m2(约 ***.*** 亩)。新建 ***栋住宅(***-*** 层),1 栋邻里中心,5 栋配电房,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主要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供电、供气及小区配套等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m2。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房 A 区(地块一)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境内,西至凤麟路、南临濛河路、东靠滁河西路、北接康乐东路。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 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约***.*** 平方****施工部分包括1号楼、5号楼、6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及相应地下车库、幼儿园、配电房等配套设施。本项目为 EPC 项目,要求装配率不低于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紫桐苑安置点C区(地块三)工程EPC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7 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新建 ***栋住宅(***-*** 层)、配套商业、社区配套用房、2 栋配电房、地下室等建筑单体和室外配套工程等,并代建 ***.*** 平方米的城市公园。其中 *** *** 户型(1#、2#、6#、7#、***#)、*** *** 户型(4#、5#)、*** *** 户型(3#、8#、9#),共计户数 *** 套。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项目,其中住宅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不低于 ***%。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基本户信息。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具体以现场材料员提前一天电话通知,乙方接到电话后***小时内供货到位;
3、招标文件费用***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履约保证金:1、数额:****,为三个合同的共同履约保证金。2、提交时限:中标后七日内; 3、返还时间: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并完成决算,到期无息返还 。4、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签订合同时间需在中标通知书下发***日内,超期合同不予签订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招标控制价(含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信用报告(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验收标准:满足国标及图纸设计、清单要求。;
9、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以内或增加超过***%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其它要求: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人材机(甲供材料除外)、管理费、措施费、保险、利润、风险、附加税、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投入的其他一切费用等。2、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货。3、供货时不得缺量,发现一次,所有已供应的货物均按当次发现的下浮。4、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工作量由甲乙双方以现场实际采购并核对后签字确认。 综合单价包含: ① 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验收费、符合规范规定的各种检测及现场实体抽检、保护费等,材料单价包含材料进场后按照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中心进行送样复试检测费用。② 相关材料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需符规定标准,乙方供货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等(需送至长丰县质量检测中心)。 5、材料的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其他事项:1、中标后需提供不少于两种样式的样品送至项目部,供甲方、监理单位封样确认,后期按封样产品送货。同时需提供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2、长丰县双墩镇紫桐苑二期地块一项目及紫桐苑A区、紫桐苑C区项目合并招标,中标后需分别与三个项目签订合同。
3、投标单位须接受大于合同金额的 ***%的房产。(1)、投标单位为统一主体合同额达到****时需在当期签订合同中加入抵房条款。(2)、投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签订抵房协议,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相关手续。(3)、投标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
4、紫桐苑二期地块一、紫桐苑A区(地块一)、紫桐苑C区(地块三)为3个独立核算项目,需签订3个采购合同,按三个合同的总额进行房产抵扣(抵房比例不低于***%)。三个项目相同子目报价必须一致,否则废标处理。
***、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8月***日8时***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年8月***日8时***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每月*** 日双方对当月送货量进行核对,并开具对账单。每月对账完成后乙方需按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采用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方式支付。付款以供应链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3、次月按照上月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量 的***%;工程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终期结算时一次性扣留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
联系人:****,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