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以下三宗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GB*** | 位于恒口镇付家营村 | ***.***(折合1.***亩)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年 | ≥0.2≤0.5 | ≥***%≤***% | ≥***% | ≤***m | *** | *** | 5或其整倍数 |
*******GB*** | 位于恒口镇付家营村 | ***.***(折合1.***亩)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年 | ≥0.2≤0.5 | ≥***%≤***% | ≥***% | ≤***m | *** | *** | 5或其整倍数 |
*******GB*** | 位于恒口镇东红社区 | ***.***(折合0.***亩) | 商业用地 | ***年 | ≤4.0 | ≤***% | *** | *** | 2或其整倍数 |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企业、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规定交清竞买保证金的,方可具备竞买资格。
三、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络竞价(网址http://****)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
四、提交申请、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资格确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年8月***日9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处(安康市汉滨区西大街***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进行线下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进行注册并办理CA锁,通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竞买(资格预审通过且已成功办理CA锁的企业,应办理土地交易资格解锁程序,方能参与竞买活动)。
2、保证金缴纳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年9月***日***时***分(请按照网络系统提示的流程进行保证金线上缴纳操作,最终以缴纳成功查询结果为准)。
3、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资格审查且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我公司会同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均为***年9月***日***时***分前,通过资格确认的申请人,方可进行网上竞价。
4、挂牌出让宗地网上竞价时间均为***年9月8日9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结果通知书》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传真及电话报名。
2、*******GB***和*******GB***两宗地为合并开发利用,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申请,且两宗地竞得人必须为同一竞买人,出让宗地方可成交。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出让文件所列条件,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4、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将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5、申请人可在中国土地市场官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相应版块查询出让宗地的有关信息。
6、需要办理CA业务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办理或前往其他地址办理,详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证书办理。
7、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
安康市交易中心咨询服务电话:****-****
承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胡先生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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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