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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0026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土地挂牌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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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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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庆阳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西峰***-1号

位于西峰区董志镇周岭村。东至由陇东大道东红线向东***.***米处,南至镇原东路道路中心线(临北师大庆阳附属学校),西至陇东大道东红线,北至庆城东路南红线。(以用地地形图及坐标为准)

***.***亩(其中: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亩,代征道路***.***亩、代征公园绿地9.***亩)

二类居住用地

>1.0、≤2.9(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

***年

***

***

每亩****或****的整倍数

备注

1.该宗地以现状出让;

2.建筑限高:最低/米、最高***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

3.其他规划利用条件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用地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被列入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均不得参与竞买。市属、县属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竞买的需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及财政、国资等部门同意。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年8月***日8:***时至***年9月***日***:***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与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日内交付总价款的***%,1年内交清剩余价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价款中已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需为董志镇周岭村六年组无偿代建失地农民安置居住用房***平方米(沿镇原东路临街由西向东安置),无偿代建失地农民安置商业用房***平方米(沿镇原东路临街由西向东1-2层安置)。以上安置用房应优先建设实施,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交西峰区人民政府,用于失地农民安置。

2.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城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号)、《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城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号)的规定,土地竞得人在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在董志镇政府鉴证负责下与相关村组签订《安置住房代建合同》。《安置住房代建合同》签订前应报西峰区司法局进行审查,签订后报市自然资源、房管部门以及西峰城区失地农民安置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4.本宗地内代征的9.***亩公园绿地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无偿代建。

5.本宗地地上杆线、地下管网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年9月3日8:***分至***年9月***日***:***分

2.网上挂牌地点:****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汪先生 (***)****

陈女士(***)****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8月***日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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