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年7月***日中标“信阳市中心医院浉河院区病理科废液处置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有同项目未中标单位对中标****资质提出质疑,质疑其不符合中标资格。经总务科论证审核查证****无法提供“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招标管理相关规定,我院决定废除其中标资格。此次招标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信阳市中心医院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