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永政办发[**]**号)等相关规定,为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永州陆港食品保鲜技术共享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名称:永(略)
2.2比选项目名称:永州陆港食品保鲜技术共享中心项目
2.3招标代理范围:永州陆港食品保鲜技术共享中心项目包含施工及项目相关采购等该项目各批次招标代理工作
2.4项目总投资:约(略)
2.5划分标段:本项目分1个标段
2.6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签订相关服务协议至完成协议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2.7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8项目建设地点:(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应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或法定代表人有相同人员,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 应选人从事工程比选代理业务3年及以上(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代理业务,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应选人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装饰装修和采购分别(略)及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每年1个以上。(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代理业务,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应选人项目组资格要求:每个比选代理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设立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专职人员不低于2名(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比选代理项目组成员需要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比选人及有关部门同意后,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组成员应不低于变更前项目组成员的资格条件。
3.4 代理项目组职责:根据所代理项目的特点,制定代理项目的发包方案,编制比选公告、比选文件,组织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协助比选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处理项目异议和投诉等。项目组在比选代理活动全过程至少须委派1名专职人员到场,其中开评标、项目异议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3.5 应选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经比选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应为担任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代理工作全过程管理的本单位在职人员。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业务,熟悉省、市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6 专职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比选代理工作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从投标截止日起算,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购买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选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以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7-**月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评通报中扣分过的应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及官方网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抽取方式
4.1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照递交比选申请资料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参与单位抽取的号码为该参与单位的代码;第一轮先对所有参与单位进行资格评审,从评审通过的单位中随机抽取9家作为入围单位;若评审通过的单位数量不足9家,则全部进入第二轮抽取环节。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在合格的参与单位中抽取前三名成交候选人,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交易参与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成交候选单位,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成交候选单位。当交易参与单位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从通过评审的交易参与单位中直接抽取三家成交候选单位。
5、比选申请资料文件的递交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年 8 月 ** 日**时前,投标人将本单位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等信息);④签订参与本项目承诺函(见附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略),否则招标人不子受理。未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的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比选申请资料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其中代理服务费报价实行承诺制,各申请人承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招标金额,按永财办〔**〕**号文计费。
7、申请文件的递交
7.1应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选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活动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 **年8月**日上午9时**分;
7.3地点:(略)
7.4逾期送达的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比选人信息
招标 人:永(略)
地址:(略)
联系 人:刘女士
电话:(略)
附件:承诺函
附件:附件.docx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s://ggzy.(略)/jyxx/**/**(略)/(略)/1cb9b**-e0d1-4f**-a7f8-8f**b**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