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略)评估机构备选库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略)评估机构备选库
1.2项目编号:**FW(略)
1.3服务内容:(略)及各级子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列示的行为进行资产评估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评估费用按照《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号)收费标准计算,一般限额不高于收费基数的二折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地点:(略)
1.5入围数量:通过初步审查且综合得分≥**分的前5名入围;若第5名并列,则商务部分分高者优先。(若通过初步审查且综合得分≥**分的家数不足5家,则本项目流标)
1.6入围期限:暂定入库有效期为两年,实施期限自招标人下发入库通知书并生效之日起计算。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备案公告。(提供备案公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业绩要求:近3年(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个政府或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案例(涵盖企业整体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评估等类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2.5人员要求:
①派出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3年以上股权评估项目经验;其他团队成员须为专职资产评估师,至少3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证书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查询截图(须显示执业年限等信息)以及由评估师签字或盖章的评估报告)
②团队成员具备在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车辆评估、股权评估等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成功经验(提供由评估师签字或盖章的评估报告)。
2.6服务和技术能力要求:承诺对评估过程中的失误或疏忽承担相应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措施。(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略))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近三年内(自**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承诺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没有被相关部门暂停执业、禁止执业的情形,承担的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的评估质量问题。
(5)承诺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的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8月7日9:**至**年8月**日**:**(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略)收取,每标段/包次(略),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略)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北京时间9:**-**:**)。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大写:叁仟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8月**日9:**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8月**日**:**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年8月**日8:**-9:**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年8月**日**:**
7.2开标/评审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略))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略)
代理机构:黑(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赫先生
电 话:(略)、(略)
业务监督:(略)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