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宜良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宜良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委托,宜良县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年4月8日至***年4月***日。
挂牌地点:****(宜良县城公园大道1号,郦国温泉水酒店对面,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报价时间: ***年4月8日8:***至***年4月***日***:***时止。
报价地点:****(宜良县城公园大道1号,郦国温泉水酒店对面,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序号 | 地块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交易 起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1 | YTC***-*** | 宜良县工业园区板材加工片区,宜九公路东南侧 | ***.*** | M-工业用地 | *** | ≥1.0 | ≤***% | ≥***%,≤***% | ***.*** | *** | *** |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年3月***日至***年4月***日,到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年3月***日至***年4月***日***:***时,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等相关资料,到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其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年4月***日***:***时之前交清,并到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宜良县人民政府公务楼***-***、***-***号财务室)开具交纳收据。
开户名称:宜良县土地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昆明宜良支行。
县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我局将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
地址:****-3、***
咨询电话:****-****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