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略)(略)(略)的委托,于**年8月5日发布了“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配电系统增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XZ-**-LYFGS-RKZB-**-**),现对原招标公告中的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变更为:
2、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的高(或低)压配电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竣工验收相关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
变更为:
3、删除原招标公告中第2.7条 采购内容中:备注第(4)点本项目需由中标单位办理供电答复单。
其余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略)
地 址:(略)(大鸿杰座裙楼4楼)
联 系 人:戴先生、桂女士、陈女士
电 话:(略)、(略)
邮 箱:(略)
招 标 人:(略)(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