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略)-(略)。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年8月**日上午**时至**年8月**日上午**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物:(略)名下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榆(略)厂区光伏设备。一期(老厂区)光伏设备经勘察,设计的装机容量为5MWp,实际装机容量为4.**MWp,装机容量差异原因为实际的光伏组件数量比设计的少,现场实际光伏组件数量为**块;经现场勘察,1#、2#、4#、5#配电室有运行迹象,3#配电室光伏设备未运转;经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了解,截至勘察日设备已经无法正常发电,3#配电室光伏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二期(新厂区)光伏设备经勘察,设计的装机容量为4MWp,实际装机容量为3.**MWp,装机容量差异原因为实际的光伏组件数量比设计的少,现场实际光伏组件数量为**块;经现场勘察,光伏设备中电缆缺失,变压室内铜排缺失,截至**年3月**日光伏设备已不能正常使用。一、二期光伏设备购置于**年,因榆林易兆通发电项目进入电网的批复已经失效,未并入电网导致无法正常发电。上述设备集中分布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榆(略)老厂区和新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年3月**日)尚未拆除。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实际数量 | 评估价值 | |
1 | 光伏组件 | **W | 润峰 | 块 | ** | ** | (略) | |
2 | 光伏组件 | **W | 润峰 | 块 | ** | ** | ** | |
3 | 逆变器 | **KW | (略) | 套 | 3 | 3 | (略) | |
4 | 箱逆变一体机 | SG**TS-MV | (略) | 套 | 1 | 1 | (略) | |
5 | 逆变器 | **KW | (略) | 套 | 4 | 4 | (略) | |
6 | 箱变 | YBM-**/0.**-** | (略) | 套 | 8 | 8 | ** 元 | |
7 | 汇流箱 | EAPVCB-**SD | (略) | 套 | ** | ** | (略) | |
8 | 监控集成设备 | NDX1 ** | (略) | 套 | 1 | 1 | ** 元 | |
9 | 支架 | 铝合金 | (略) | 吨 | **.** | **.** | ** 元 | |
** | 电缆 | yjv**-** | (略) | 米 | ** | ** | ** 元 | |
** | 电缆 | PVI-F4 | (略) | 米 | ** | ** | (略) | |
合 计 | (略)元 |
整体拍卖,评估价:(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现状为:该光伏设备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榆(略)厂区(老厂区和新厂区),目前并未并入电网导致无法正常发电。
拍卖的光伏设备较为零散,其设备明细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且闲置时间较长,无人看管,故具体设备及设备数量以评估报告为准,如现场实际回收与评估报告不符,以现场实际回收时为准,本院拍卖时其设备及设备数量均不做承诺。买受人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并自行现场勘验,成交后不得以现场设备数量和评估报告不符为由悔拍。
本次委托拍卖的设备为现场交付价格,故买受人需自行拆除和运输,费用自理。成交后,本院通知买受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和搬运,如在本院通知的时间内买受人未能自行拆除和运走,则本院限定的最后一日为交接日,即视为买受人已于该日自行接受拍卖的标的物,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其它事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执行。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拍卖余款须在**年9月**日前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略)合肥清潭路支行;账号:(略)(略)**,开户联行号:3(略)),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可采用商业贷款等其他方式筹款。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略)
法院地址: (略)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