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兴区东部新城尾水回用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人为(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略) ,行政监督部门为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吴兴区东部新城尾水回用提升工程(一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尾水输送管网建设、成品泵站、阀门水表及管线标识标志等附属设施、管线智能监测系统。项目新建尾水输送管道总长约**Km,最大管径为DN** ,建设地点:(略)
2.2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其中,□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
2.3计划工期:** 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使用)
2.4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最多由一家符合3.1.1条资质的单位、一家符合3.1.2条资质的单位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必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8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年8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ggzy.(略):**/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 月** 日9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略):**/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 。
□ 5.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邮政编码:**
电 话:(略)
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邮政编码:**
电 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A幢4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年7月**日至**年8月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