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证明。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标明。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响应产品属于进口医疗产品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显示产品制造商对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时**分到(略) **时**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采购文件售价:(略)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