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略))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鄂J**思铂睿;品牌型号:思铂睿牌DHW**CUDSD;车架号:LVHCU**F(略);发动机号:(略);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公里;年检有效期:**年9月;启用日期:**年9月;出厂日期:**年1月;不带牌;无车辆登记证、无行驶证、无购置证;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有查封、有抵押;黑色;2.4L排量;车况一般;停车费:无;车辆停放地址:(略)(杏花村老周钓鱼场)。
特别提示: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实地查看车辆状况,车辆外观、有无换件、事故、调表、修复、车架号等相关信息自行核对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参与竞拍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竞拍车辆的现状,竞买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询价:(略)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天内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三、车辆办证条件: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须于**年8月**日**时前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账号:**(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8月**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无法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送达。
十五、本标的(鄂J**思铂睿)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略))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略)、(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