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 | **-HCCS-SH** |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略)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路**号 林工(略)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号(公交大厦A栋)**楼 电话:(略)-(略)传真:(略) 网址:(略)邮编:** |
采购项目名称: | 嵩屿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服务站项目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嵩屿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服务站项目,1年,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确定成交日期: | **年8月5日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年7月**日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略)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号**室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嵩屿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服务站项目;1年;其他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金额: | (略)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蓝勇、庄秋惠、赖建龙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略)-(略) |
其他: |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3号文)服务类采购代理收费标准,以2年成交金额为基数,基数≤(略)部分,按1.5%计取。②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总长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上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且在采购人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者财政资金原因,合同自行终止。③如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3.采购代理服务费:(略) 4.开户名:(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号:(略)0(略) 5.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略)-(略)联系人:(略) |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5-HCCS-SH911-嵩屿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民政服务站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