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年版),(略)年产2.6万件Ⅰ类、Ⅱ类医用卫生材料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年产2.6万件Ⅰ类、Ⅱ类医用卫生材料项目 | 长垣市满村镇医疗器械产业园万通商城东侧C-1 | (略) | (1)废气:项目包装封口废气、注塑/挤出废气废气经各自收集后,新建1套“二级活性炭(碘值不低于**mg/g)吸附装置”(TA**)处理,最终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灭菌解析废气经收集后,新建1套“水吸收+活性炭(碘值不低于**mg/g)吸附装置”(TA**)处理,最终通过1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2)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及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m2),定期外售;环氧乙烷吸收液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环保窗口”;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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