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8月5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5日-**年8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竹浆模塑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号 |
(略) |
(略) |
本项目(略)闲置厂房,新建竹浆模塑生产线及其他公辅设施,年产竹浆模塑**万套。 |
一、施工期 1.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装饰工程施工形成的扬尘和有机废气污染物等。施工废气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影响将不复存在。总的来说,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可接受。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后回用于冲洗及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经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各类废水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施工期采取施工总图进行合理布局,施工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工程施工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市政统一进行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清运至周边合法建筑渣场处置;装修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含油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交危废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1)烘干废气:烘干炉使用天然气低氮燃烧器加热新风作为烘干热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最终由**m高排气筒排放。 (2)硅油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由**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企业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选购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安装位置、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基座减振处理、隔声降噪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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