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东鹏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 **日至 (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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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东鹏增资扩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石滩镇三江荔三路**号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东鹏增资扩产项目新增扩建一栋智能化立体仓库和一个物流出入露天停车场,打造东鹏饮料生产、仓储、配送于一体的产业基地,并在原厂址及原已审批环评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将F线喷墨印刷工序改建为激光印刷工序,减少油墨、稀释剂、清洗剂等挥发性原料的使用,部分废水改变处置方式和排放路径,增加东鹏特饮维生素功能饮料的产量,新增东鹏大咖、海岛椰椰汁、乌龙上茶的生产。扩产项目新增规划用地面积**.**m2,建筑部分占地面积约**m2,计容建筑面积约**m2,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约**.9m2。扩产项目新增仓储员工**人,改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小时,年工作**天。扩产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中心城区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间接冷却废水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二)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限值;厂界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3规定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4类标准。(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