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5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8月5日-**年8月**日。公众反馈意见方式为联系电话:(略)-(略),通讯地址:(略) B**、B**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环评文件文本 |
公众参与说明 |
1 |
热浸镀锌项目(重大变动) |
(略) |
广西南宁(略)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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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业主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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